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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倒不如将计就计(1/5)

    中郎将在撑不住的时候一直坚持站着,现在身体修复了之后,反而坐下来开始休息,露出满脸疲惫的姿态。

    指挥室内的诸多将校,从李秋辰进门时就一直保持沉默不语,直到中郎将坐下来,周围的气氛这才恢复正常...

    金甲六盯着那本子,指尖微微发颤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……太熟悉了。

    这字迹,歪斜中带着一股子蛮横劲儿,像用铁钎子在地上划出来的,横不平竖不直,偏偏每个笔画都透着不容置疑的力道——是馋嘴鸟的字。可馋嘴鸟早三年前就死在雾隐谷了,被一只漏网的蚀骨蝠咬穿喉管,尸首泡在沼泽里三天才捞出来,连骨头缝里都渗着青黑霉斑。他亲手烧的骨灰,撒进北溟寒渊时,风卷着灰末打了个旋,像一句没说完的话。

    可这本子上的字,和当年馋嘴鸟临终前攥着半截炭条,在船板上歪歪扭扭写下的遗言,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“交给你,不能!”

    七个字,末笔拖得极长,钩锋锐利如刀,仿佛下一刻就要刺破纸背,扎进人眼珠子里。

    金甲六喉结上下滚动,没说话,只把本子翻过来,背面果然还有一行小字,墨色稍淡,却更显阴冷:

    【你答应过他,护住白山三十六寨。】

    他手指猛地一蜷,指甲掐进掌心,血丝顺着指缝渗出来,混着汗,在萤石微光下泛着暗红。

    身后弟兄们大气不敢出。方才那场惊心动魄的劫掠,此刻竟像一场荒诞哑剧。他们亲眼看见大哥蹲在船舱阴影里,盯着一张破纸,脸白得像刚从冰窟里捞出来的腌萝卜。

    唐大雪皱眉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金甲六没应声,只将本子合拢,塞进怀里最贴身的夹层,动作慢得近乎虔诚。他抬眼望向港口方向,白明州灯火如星海泼洒在海面,映得浪尖浮金跃银。可他眼里没有光,只有一片沉水般的黑。

    “十一。”他忽然开口,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锈铁。

    那个被揍哭、递牛肉罐头的小弟立刻跪直了身子:“在!”

    “你爹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回大哥……叫金满仓。”

    “你娘呢?”

    “娘……姓鼠,名唤阿榛。”

    金甲六闭了闭眼。阿榛。榛树之榛。鼠族古姓,取意“藏于榛莽,匿于幽微”,早已失传近两百年。上一次听闻此姓,是在《北境妖谱·佚卷》残页上,墨迹被雨水洇开,只剩半句:“榛氏守祠,代代焚香,至庚寅年断。”

    庚寅年,正是雾隐谷蚀骨蝠暴动那年。

    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,再睁眼时,眸底已无波澜,只余铁铸般的冷硬:“回去之后,把你们寨子里所有叫‘榛’字辈的老人,一个不落,全请到祠堂。就说……金甲六回来了,要清族谱。”

    弟兄们齐刷刷一震,有人倒抽冷气,有人手抖得罐头差点掉地。

    鼠族祠堂?那地方十年没人敢踏进一步。传说祠堂地砖下压着三百年前鼠王自戕的血咒,谁踩上去,脚底就会渗出黑血,七日之内溃烂见骨。更有人说,每逢月圆夜,祠堂檐角铜铃无风自响,铃声里裹着婴啼与啃噬声——那是当年被活埋殉葬的三百幼鼠,在啃食自己的尸骨。

    可没人敢质疑金甲六。

    因为他是唯一一个,活着从雾隐谷尸堆里爬出来,又亲手把蚀骨蝠王颅骨钉在寨门旗杆上的人。

    “还有。”金甲六顿了顿,目光扫过弟兄们沾着咸菜碎屑的嘴角,“今晚的事,一个字不准外传。谁若漏了风声——”他拇指抹过腰间匕首刃口,寒光一闪,“我就把他舌头割下来,腌进这罐头里,送回寨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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