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5章 bug级理论!【二合一八千字求月票!】(1/9)
说实话,林月觉得,一个法学人不应该...最起码不能满脑袋都是这种近乎挑衅司法的思维!什么叫...这是一个假肢?
谁家假肢内部存在“钢珠?
谁家假肢可以将钢珠发射出去将人打死?
谁家假肢会有枪管!?
“不对不对不对,这不对的!”
林月连忙摇头,他连忙将一侧的文件拿来,上面的字迹很是清晰。
几人凑近一看,发现这文件赫然是一审相关的信息材料。
“这是一审信息。”
“不说官方自己的鉴定,单单是被告人李杰自己都承认这是一把‘枪’。”
李杰没有说谎,毕竟他也没说谎的必要,案发过程全被拍了下来,他给自己辩解最多也就多活个一两天,反倒是还要承受24小时的审讯。
对他来说,能把魏杀了....已经够本。
所以………………
“你看,这是2003年,5月1日,枪杀魏田后李杰被羁押的口供。”
“口供上,李杰原话是:“枪是我自己造的,87年打鸟用的,一共就造了一把,本以为………………..”
林月指了指文件上的信息。
是的。
李杰确实承认了,警方、法院、检察官、被告、原告,都将凶器认定成了枪。
没有人对这东西有质疑!
但话又说回来了……………….
“枪械的判定....是根据人的主观意识所定义的吗?”
徐德突然眉头一挑,看着面前的人,露出个试探性的表情。
他微微低头,盯着对方的眸子,又道:
“林律师,你觉得呢?枪是怎么判定的?”
这话落下的刹那。
现场几人微微一顿。
枪.....是怎么判定的?或者说,什么东西,才能被判定为一把枪?
“林律师,你看,我手里也有一把枪。”
徐德再次开口,这次语气很是淡然,他伸出一个拳头,食指和拇指伸直,比划出一个“7”字形。
随即指尖对着林月,嘴唇微微一张。
“啪!”
这就好似两个幼儿园的小朋友,用手比作手枪进行枪战。
很幼稚,三人隐隐有些不理解。
徐德收回手,他露出一副温和的笑容,淡淡看着林月,开口道:
“林律师。”
“刚才那就是我说的‘枪”,而我,也对你开了枪。”
“那么,你是不是被枪击了?”
“我是不是也需要被警方逮捕,我一个非法持枪罪,以及枪击他人的罪责?”
林月微微一顿,旋即明白对方意思。
法律对一个东西的判定,判定这究竟是什么玩意,是有一套明确的客观标准的。
个人主观上的意识判定,无法影响客观标准。
比如。
你比了个'7'字,你主观上说这是枪,那么,这真的算枪?自然不算。
同理。
如果你自己手搓了一把枪,用这玩意打死了人,那么,你主观意识说这不是枪是一个烧火棍,难道法律就会认定你用烧火棍打死了人?
不会!
总的来说。
“凶器的判定,是看客观司法标准的。”
徐德
